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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兴文在《民主协商报》发表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执政本领——切实强化关键少数在依宪治国中的关键作用》的理论文章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4日,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兴文在《民主协商报》发表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执政本领——切实强化关键少数在依宪治国中的关键作用》的理论文章。

文章指出,要强化“领导立法”。一要加强党委领导。地方党委要严格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问题意识,立足本地实际。二要强化人大主导。凡涉及本地区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的立法起草工作必须由地方人大主导,主导作用应当体现在立法过程各个环节。三要强化精细立法。立法选题要精准,立法主体必须依托充分调研,精准预判立法活动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运行状态,科学确定具有现实针对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立法项目。

文章强调,要强化“保证执法”。一要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奇葩文件”任性用权,高质量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核工作。二要持续创新政府工作方式。提升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依法主动公开信息,不断减少证明材料,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耗时长、办理难问题。三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以“两轻一免”清单和“首违不罚”制度为切入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文章指出,要强化“支持司法”。一要切实强化司法能力。领导干部要有效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宪依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督促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积极优化司法理念,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二要有效维护司法权威。领导干部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决防止非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三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协助、保障等职责的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依规组织研究出台有关司法政策,统筹协调推进有关司法工作。

文章强调,要强化“带头守法”。一要带头尊重宪法,强化法治自觉。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意识、提高宪法素养。二要带头学习宪法,提升法治素养。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系统学习宪法法律,准确把握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三要带头遵守宪法,捍卫法治尊严。领导干部要凡事做到思法而行、量法而为,坚决摒弃特权思想、人治思维和长官意识。四要带头运用宪法,提升法治效能。领导干部要用宪法法律尺度衡量是非、用宪法法律准绳规范行为、用宪法法律规定推动工作。(汤云撰稿/杨永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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