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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宣传部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2020年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依托现有的工作基础,分类采集梳理文化遗产数据,对全国公共文化机构、高等科研机构和文化生产机构各类藏品数据,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成果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政企互通、事企互联、数据共享、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数据服务及应用体系,面向全社会开放,将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以及城乡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为在新技术条件下推动中华有休息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 

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现阶段应着力抓好以下基础性工作:

1、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建设(牵头单位:中宣部文改办,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改革办或文化产业处、国资管理处,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省级公共文化机构、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任务要求:将国家历次文物普查相关数据按照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结构化存储于服务器,并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全国联网。 

2、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建设(牵头单位:中宣部文改办,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改革办或文化产业处、国资管理处,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省级有限电视网络公司) 

任务要求: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一期)红色基因库建设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目标对象,分批次将各示范基地的陈列品、纪念碑(塔)、出版物、音视频等进行高精度数据采集,按照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统一标准进行结构化存储,并以历史事件、英烈人物、感人故事为线索,对红色文化数据进行专业化标注、关联,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全国联网。 

3、中华文化素材库建设(牵头单位:中宣部文改办,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改革办或文化产业处、国资管理处,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科技企业) 

任务要求:以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为对象,集成运用各种新技术,将已标注和关联的文化数据进行解构,萃取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分门别类标签化,为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以及城乡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提供素材。 

4、文化体验园建设(牵头单位:中宣部文改办或文化产业处、国资管理处,参加单位:各地文化投资公司、旅游企业、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 

任务要求:以旅游景区、游乐园、城市广场等为目标,建设具有一定空间规模的文化体验园,把地域文化、红色文化从博物馆和纪念馆“活化”到文化体验园,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5、文化体验馆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改革办或文化产业处、国资管理处,参加单位:各地文化投资公司、文化企业、各地公共文化机构、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 

任务要求:以城市购物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公共文化机构、城市社区等为目标,建设技术含量高、传播力强的文化体验馆,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文化传承传播、大众学习鉴赏的重要场所,推动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 

6、国家文化专网建设(牵头单位: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任务要求:依托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设施,构建从数据采集、存储到数据标注、关联再到数据解构和重构全链条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负责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的数据存储、传输、安全保障,链接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以及公共文化机构、旅游景区、城市购物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社区等,建设“数据保真、创作严谨、互动有序、内容可控”的国家文化专网,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 

7、国家文化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参加单位:部分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任务要求:运用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原则,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中枢系统和分平台,汇聚文化大数据信息,为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的终端用户提供云服务。 

8、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建设(牵头单位: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参加单位: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科技企业、文化生产机构) 

任务要求:鼓励出版社、影视公司、演出公司、设计公司等文化生产机构充分发挥内容创作生产优势,积极参与文化数据的标注及解构和重构,开发文化大数据,创作生产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听觉亲和力的适应于现代化网络传播的文化体验产品,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魅力和风采。 

三、工作要求 

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是打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畅通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融通文化和科技、贯通文化门类和业态,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计划,用足用活政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努力开创工作局面。 

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一项全新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积累经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和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 

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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